條款及細則

練習球道(大堂):
  1. 練習球道預約時間以1小時為單位,其後可以30分鐘為單位進行預約。

  2. 會籍帳戶可同時預約最多兩條練習球道,各兩小時。(但單一條球道,不可連續預約超於2小時)

  3. 如會員是使用左手球桿,將會以練習球道的收費,升級至房間享用練習球道的服務。
房間服務(9洞/18洞室內高爾夫球場/ 或練習球道模式):
  1. 房間預約時間以1小時為單位,其後可以30分鐘為單位進行預約。

  2. 如會員或其來賓需使用左手球桿,須在預約時說明,以便安排相應的房間。
  3. 單一會員帳號,每次預約上限為一間房間共4小時; 如需包場,舉辦活動或派對等,請盡早通知,以便本會作出相應安排。
優先預約期(請參照會藉計劃內容):
  • 15 天 (First Class)

  • 10 天 (Business Class)

  • 3 天 (EC Card)

領取/退還練習球道及房間注意事項:
  1. 領取練習球道或房間服務的時間為零五分,或三十五分,以便本會的服務員整理及進行清潔。 (如預約房間的時間為14:00,領取房間的時間則為14:05; 如預約房間的時間為14:30,領取房間的時間則為14:35)

  2. 敬請準時,為免影響其後已預約之會員; 如遲到,房間及練習球道之使用時間將不獲順延。

  3. 房間及練習球道只會預留15分鐘,如逾時未能出席,其預約之房間或練習球道將安排給予在輪候名單上的會員使用。
  4. 請按時退還房間或練習球道,如超出原定的退還時間,本會將視乎實際情況,收取最少半小時或以上的超時費用。
公平使用條例:
  1. 會籍帳戶只可同時預約最多兩條練習球道,各兩小時,或一間房間及一條球道。

  2. 該會籍帳戶如已有預約,須完成或取消原有之預約後,方可進行下一次的預約。

更改或取消已預約之服務:
  1. 如需取消或更改已預約之服務,請在最少3小時前致電本會進行取消相關消預約之手續。

  2. 如須取消已預約之教練課堂,請在最少1個工作天前通知; 否則將按照已預約之堂數扣除。
放空費及相關安排:
  1. 如已預約之服務超出原定預留的15分鐘, 仍未能出席且聯絡不到該會員,本會將向其收取按下列之放空費;房間服務及練習球道放空費:標準收費(每小時)

  2. 有關放空費須繳付後,方可繼續享用本會之設施及服務,否則,該會員帳戶將暫時凍結,直至付清有關款項。
  3. 如放空(爽約)次數累積到第三次,該會員除了須繳付清放空費外,其會員帳戶在其後15天內將被禁止預約本會任何設施。
附屬卡持有人注意事項:(如適用)
  1. 同一會員帳號之家庭成員卡或附屬卡持有人與主咭持有人視為同一會籍帳戶。

  2. 所有預約及會員優惠,推廣及活動等,均以主卡持有人為優先。
私人/ 團體教練課堂:
  1. 請在最少5天前致電本會預約,以便安排教練行程。

  2. 敬請準時,如因遲到等問題未能依時出席,有關的教練課堂時間將不獲順延。
鑽石會員(DM級別)及通行證持有人注意事項:(如適用)
  1. 每天可享用首2小時之免費服務 (只適用於房間或球道);  其後則按會員自身的會籍收費; 相關之免費服務時間不可累積。例如預約3小時之房間服務,則首2小時為免費,只需支付餘下之1小時的房間費用。又例如預約2條練習球道各2小時,則只需支付其中1條練習球道的2小時費用。
  2. 所有通行證均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場地管理月費:(如適用)
  • 主卡:$130 每月
  • 附屬咭:$65 每月 (按卡計算)
  1. 場地管理月費將經由本會於每月第一個工作天在其會籍帳戶內的GOLFZON DOLLAR扣除。
  2. 如會籍帳戶內的GOLFZON DOLLAR餘額不足以扣除該用的場地管理月費,其帳戶將被暫時凍結。
  3. 會員需支付所有逾期費用方可重新開通會籍帳戶。
使用球包寄存服務注意事項:(如適用)
  1. 會員有義務及責任點算及核對清楚存放在本會的球桿,並須為其寄存的球桿,球包及球包內的物品提供充足的保護措施,確保沒有任何物件外露於球包外; 在存放或離開本會時,請妥善收拾及整理好需寄存的球包及其在內相關的物品。
  2. 寄存的球桿及球包如有任何遺失或損毀,本會將不會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
  3. 本會有權在未通知會員的情況下,對寄存的物品,球桿及球包作檢查,如發現有任何屬於本會的財產,或觸犯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的違禁品或危險物品,將一律報警處理。
  4. 所有已過期的寄存物品,會由本會接待處暫為保管並將收取每月HK$200為保管費用(逾期不足一個月亦作一個月計算),為期最多90天。
  5. 保管期後仍未被認領之物品,將由本會自行處置,而本會將不需負任何責任。

  6. 逾期未取的物品必須先繳付相關逾期費用,方可贖回。
其他:
  1. 所有人士均不能擅自取走及損壞本會之任何物品及資產。
  2. 所有擅自取走及損壞本會之任何物品及資產之人士,均需承擔本會對有關物品及資產所有的補給及維修成本費用。
退款政策:

退款政策

七日退款保證

  1. 只適用於首次購買 BUSINESS CLASS (BC) 及 FIRST CLASS (FC) 級別計劃的全新會員,由購買日起計七天內,可無條件申請退款。
  2. 七日退款保證期後,不接受退款申請。

須知及注意事項:

  1. 一經申請退款,會員帳戶或所購買之產品/服務將即時凍結,不得使用。
  2. 同一會員帳戶內,所有已發放的會員卡需一併交還。
  3. 已使用的服務,包括入會時所贈送的服務(如適用),均以正價計算,並在退款中扣除。
  4. 已獲贈的禮品及禮券(如適用)須在遞交退款申請表時全數退回,及不接受後補。如有欠缺,已被開封、使用或毀壞等,都將以正價計算,並在退款中扣除。
  5. 行政費HK$700另加會員卡費用每張HK$200將在退款中自動扣除。
  6. 只接受帳戶持有人(主卡)申請,逾期帳戶均不受理。

申請流程及處理需時:

  1. 申請人必須是會員帳戶持有人,不接受他人或第三方代辦。
  2. 申請人必須親臨本會,填妥申請表及連同相關文件證明(如適用)交予本會職員作確認。
  3. 完成交付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如適用)並不代表個案申請獲批,需經由本會核實,審批及作最終確認。
  4. 申請人在表格上所填寫的申請退還款額並不等同於最終退還金額,最終退還金額以本會核算及確認後為準。
  5. 如若退款申請獲得批准,相關款項將在30天內以支票形式退回。申請人須親自前往本會進行簽收手續。

不接受退款項目:

  1. EC Card
  2. 包場、派對活動或舉辦比賽等場地預約的訂金。
  3. 各類禮券兌換券。
  4. 寄賣貨品。

申請暫時停用或延長使用期限

  1. 會員作出申請時,會籍必須處於有效狀態,否則將不予受理。
  2. 如會員因身體或精神健康狀況或其他特殊原因,短時間內不能作高爾夫球的運動或練習,可向本會為已購買的會員計劃申請一次暫時停用,為上限6個月。已購買的教練課堂亦可申請一次延長使用期限,上限同為6個月。
  3. 申請人必須親臨本會,填妥申請表及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交予本會職員作確認。
  4. 完成交付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不代表個案申請獲批,需經由本會核實,審批及作最終確認。
  5. 申請人在表格上所填寫的停用或延長使用期限申請並不等同於本會所批核的期限,最終批核期限本會將以書面作另行通知。
  6. 相關批核一般需時14個工作天。
  7. 如若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須支付HK$500行政費用,否則相關申請將視為自動放棄或無效。
  8. 只接受帳戶持有人(主卡)申請,逾期帳戶均不受理。

優惠券/ 禮券/ 兌換券/ 電子優惠兌換券使用事宜

  1. 使用前,須在前台出示及經本會職員登記,作確認後方可使用。使用時會被本會職員回收或由戶口內扣除。
  2. 不具現金價值,不可作退款或兌換現金並不設找續,同時不可兌換其他禮品及服務。

颱風 / 暴雨及惡劣天氣下的安排

  1. 暴雨警告(黃色及紅色)/ 三號或以下風球,本會所有設施如常運作。
  2. 有關黑色暴雨/八號或以上風球,本會營業時間可因應實際天氣及交通狀況進行調整及相關安排,詳情將在網頁或社交媒體作詳細公佈。

場地守則:

  1.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在本會範圍逗留期間,必須時刻遵守香港法例及本會各項規例。
  2. 會員及附屬卡持有人於進入任何會員設施範圍或參與會員課程或活動時須出示其會員卡。
  3. 在任何會員設施範圍,會員及附屬卡持有人須陪同來賓(包括非持有附屬卡之直系親屬)或十二歲以下之兒童,並須為來賓之行為負責。
  4. 會員應確保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在使用設施時,須遵守設施指南詳列的使用者守則及於有關設施中張貼的其他條款或注意事項。
  5. 來賓需在會員陪同下,方可使用本會設施。
  6. 所有電子通訊裝置包括手提電話在任何會員設施範圍內必須調校至靜音或震動模式,以免對其他設施使用者造成滋擾。
  7.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應保持談話音量適中,特別是在公共區域,以避免打擾他人。
  8. 更衣室範圍內,不得攝影、攝錄及錄音。
  9.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在本會範圍內應尊重他人私隱,亦不可於本會範圍內未經他人同意下向其攝影、攝錄或錄音。
  10. 本會保留權利,可拒絕讓非運動服裝的會員、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進入有關的會員設施。
  11. 除非得到本會同意,不得自攜食物進入任何會員設施。
  12.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對其他使用者和本會職員應以禮相待、愛護本會設施及財物,並尊重他人使用設施的平等權利。
  13. 在本會範圍內,一律禁止吸煙 (包括電子煙、水煙及雪茄)。
  14. 寵物不得進入本會任何範圍。
  15. 視障人仕攜帶導盲犬可進入會所,惟到訪前必須通知本會以便作出適當安排。
  16. 如非得到本會書面同意,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不得於本會範圍內進行任何商業、政治、宗教或籌款活動。
  17. 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參與於本會範圍內舉辦的任何活動,均不可向任何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徵收費用。商業推廣或私人活動宣傳一律禁止。
  18. 所有進入本會範圍、使用本會任何設施或參加本會舉辦的任何活動之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均須自行承擔風險。
  19.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帶入本會範圍的任何財產應全時間由個人承擔一切風險。本會對此等財產的任何損失、損傷或損害不會承擔法律責任或責任,即使此等財產曾被委託予任何本會職員保管或存放在任何由本會提供的儲物櫃內。
  20. 會員對於由本人、其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造成的任何本會設施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損害,以及由會員、其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對在本會範圍內的其他人士造成的任何死亡或人身損傷,須承擔責任。就對本會設施或財產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本會有權將此等更換或維修費用記賬至會員的帳戶內。
  21. 會員及其來賓如因其任何作為或不作為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則該會員及附屬卡持有人須賠償本會因此或關連而承擔的所有法律責任。
  22. 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欲對其他設施使用者或本會職員作出投訴或提出建議,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設施經理。請避免與其他設施使用者直接衝突並在任何情況下,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或來賓不應向其他設施使用者或本會職員作出侮辱、恐嚇、冒犯或不恰當的行為。
  23. 本會職員已獲指示,須向相關設施經理報告任何違反本會規則的事宜。如設施經理或其代表認為任何人士之行為對其他設施使用者造成滋擾,則有權要求該人士離開相關設施。
  24. 如任何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他允許使用者違反本會規則,則其使用會員設施的權利或會被暫停或撤銷。
  25. 主卡會員須為其附屬卡持有人和來賓之行為負責,並且有可能為任何以其會籍使用會員設施人士之不當行為而被追究責任。
免責聲明:

七日退款保證

  1. 只適用於首次購買 BUSINESS CLASS (BC) 及 FIRST CLASS (FC) 級別計劃的全新會員,由購買日起計七天內,可無條件申請退款。
  2. 七日退款保證期後,不接受退款申請。

須知及注意事項:

  1. 一經申請退款,會員帳戶或所購買之產品/服務將即時凍結,不得使用。
  2. 同一會員帳戶內,所有已發放的會員卡需一併交還。
  3. 已使用的服務,包括入會時所贈送的服務(如適用),均以正價計算,並在退款中扣除。
  4. 已獲贈的禮品及禮券(如適用)須在遞交退款申請表時全數退回,及不接受後補。如有欠缺,已被開封、使用或毀壞等,都將以正價計算,並在退款中扣除。
  5. 行政費HK$700另加會員卡費用每張HK$200將在退款中自動扣除。
  6. 只接受帳戶持有人(主卡)申請,逾期帳戶均不受理。

申請流程及處理需時:

  1. 申請人必須是會員帳戶持有人,不接受他人或第三方代辦。
  2. 申請人必須親臨本會,填妥申請表及連同相關文件證明(如適用)交予本會職員作確認。
  3. 完成交付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如適用)並不代表個案申請獲批,需經由本會核實,審批及作最終確認。
  4. 申請人在表格上所填寫的申請退還款額並不等同於最終退還金額,最終退還金額以本會核算及確認後為準。
  5. 如若退款申請獲得批准,相關款項將在30天內以支票形式退回。申請人須親自前往本會進行簽收手續。

不接受退款項目:

  1. EC Card
  2. 包場、派對活動或舉辦比賽等場地預約的訂金。
  3. 各類禮券兌換券。
  4. 寄賣貨品。

申請暫時停用或延長使用期限

  1. 會員作出申請時,會籍必須處於有效狀態,否則將不予受理。
  2. 如會員因身體或精神健康狀況或其他特殊原因,短時間內不能作高爾夫球的運動或練習,可向本會為已購買的會員計劃申請一次暫時停用,為上限6個月。已購買的教練課堂亦可申請一次延長使用期限,上限同為6個月。
  3. 申請人必須親臨本會,填妥申請表及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副本交予本會職員作確認。
  4. 完成交付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不代表個案申請獲批,需經由本會核實,審批及作最終確認。
  5. 申請人在表格上所填寫的停用或延長使用期限申請並不等同於本會所批核的期限,最終批核期限本會將以書面作另行通知。
  6. 相關批核一般需時14個工作天。
  7. 如若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須支付HK$500行政費用,否則相關申請將視為自動放棄或無效。
  8. 只接受帳戶持有人(主卡)申請,逾期帳戶均不受理。

優惠券/ 禮券/ 兌換券/ 電子優惠兌換券使用事宜

  1. 使用前,須在前台出示及經本會職員登記,作確認後方可使用。使用時會被本會職員回收或由戶口內扣除。
  2. 不具現金價值,不可作退款或兌換現金並不設找續,同時不可兌換其他禮品及服務。

颱風 / 暴雨及惡劣天氣下的安排

  1. 暴雨警告(黃色及紅色)/ 三號或以下風球,本會所有設施如常運作。
  2. 有關黑色暴雨/八號或以上風球,本會營業時間可因應實際天氣及交通狀況進行調整及相關安排,詳情將在網頁或社交媒體作詳細公佈。

場地守則:

  1.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在本會範圍逗留期間,必須時刻遵守香港法例及本會各項規例。
  2. 會員及附屬卡持有人於進入任何會員設施範圍或參與會員課程或活動時須出示其會員卡。
  3. 在任何會員設施範圍,會員及附屬卡持有人須陪同來賓(包括非持有附屬卡之直系親屬)或十二歲以下之兒童,並須為來賓之行為負責。
  4. 會員應確保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在使用設施時,須遵守設施指南詳列的使用者守則及於有關設施中張貼的其他條款或注意事項。
  5. 來賓需在會員陪同下,方可使用本會設施。
  6. 所有電子通訊裝置包括手提電話在任何會員設施範圍內必須調校至靜音或震動模式,以免對其他設施使用者造成滋擾。
  7.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應保持談話音量適中,特別是在公共區域,以避免打擾他人。
  8. 更衣室範圍內,不得攝影、攝錄及錄音。
  9.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在本會範圍內應尊重他人私隱,亦不可於本會範圍內未經他人同意下向其攝影、攝錄或錄音。
  10. 本會保留權利,可拒絕讓非運動服裝的會員、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進入有關的會員設施。
  11. 除非得到本會同意,不得自攜食物進入任何會員設施。
  12.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對其他使用者和本會職員應以禮相待、愛護本會設施及財物,並尊重他人使用設施的平等權利。
  13. 在本會範圍內,一律禁止吸煙 (包括電子煙、水煙及雪茄)。
  14. 寵物不得進入本會任何範圍。
  15. 視障人仕攜帶導盲犬可進入會所,惟到訪前必須通知本會以便作出適當安排。
  16. 如非得到本會書面同意,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不得於本會範圍內進行任何商業、政治、宗教或籌款活動。
  17. 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參與於本會範圍內舉辦的任何活動,均不可向任何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徵收費用。商業推廣或私人活動宣傳一律禁止。
  18. 所有進入本會範圍、使用本會任何設施或參加本會舉辦的任何活動之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均須自行承擔風險。
  19.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帶入本會範圍的任何財產應全時間由個人承擔一切風險。本會對此等財產的任何損失、損傷或損害不會承擔法律責任或責任,即使此等財產曾被委託予任何本會職員保管或存放在任何由本會提供的儲物櫃內。
  20. 會員對於由本人、其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造成的任何本會設施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損害,以及由會員、其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對在本會範圍內的其他人士造成的任何死亡或人身損傷,須承擔責任。就對本會設施或財產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本會有權將此等更換或維修費用記賬至會員的帳戶內。
  21. 會員及其來賓如因其任何作為或不作為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則該會員及附屬卡持有人須賠償本會因此或關連而承擔的所有法律責任。
  22. 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欲對其他設施使用者或本會職員作出投訴或提出建議,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設施經理。請避免與其他設施使用者直接衝突並在任何情況下,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或來賓不應向其他設施使用者或本會職員作出侮辱、恐嚇、冒犯或不恰當的行為。
  23. 本會職員已獲指示,須向相關設施經理報告任何違反本會規則的事宜。如設施經理或其代表認為任何人士之行為對其他設施使用者造成滋擾,則有權要求該人士離開相關設施。
  24. 如任何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他允許使用者違反本會規則,則其使用會員設施的權利或會被暫停或撤銷。
  25. 主卡會員須為其附屬卡持有人和來賓之行為負責,並且有可能為任何以其會籍使用會員設施人士之不當行為而被追究責任。

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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